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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库观点|政策解读:《关于开展汽车动力电池碳足迹申报工作的通知》
强国号 2026-03-05 22:01:00 920浏览 编辑:蒙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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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,动力电池产业在在市场规模、技术创新、配套体系建设等方面均取得显著进展。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的重要来源之一,对汽车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支撑作用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,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,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5年12月31日印发了《关于开展汽车动力电池碳足迹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标志着我国汽车动力电池碳足迹核算与申报工作全面启动。《通知》的出台,旨在加快构建科学规范、系统完善的动力电池碳足迹管理体系,为全球能源绿色转型和要素流通创造条件。

动力电池碳足迹申报筑牢产业低碳转型根基

动力电池碳足迹申报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、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的有力举措,更是实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低碳管理、加速产业绿色转型的内在需求。

当前,部分国家和地区已围绕动力电池碳足迹管理开展了一些实践和探索,但因标准体系不统一、基础数据不规范、管理流程不清晰、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对接不足等问题,动力电池碳足迹管理进展缓慢。我国拥有全球产业链最全、规模最大的动力电池产业体系,在我国开展动力电池碳足迹管理工作,一方面能够探索形成解决行业共性难题的中国方案,为维护国际贸易公平秩序、助力全球气候治理提供重要实践支撑。另一方面,也是贯彻落实《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》(国办发〔2024〕39号)等文件要求的务实举措,以汽车动力电池碳足迹申报工作为起点,加快构建统一、规范、高效的动力电池碳足迹管理体系,将为我国汽车产业“双碳”目标的稳步实现筑牢坚实根基。

以《通知》为引擎,加速驱动汽车行业碳足迹管理全面落地

《通知》明确核心发展目标:到2026年底,核算规则、标准体系、评价认证等基本建立健全,行业背景数据体系基本建成,碳足迹管理体系基本建立,核算规则、认证标准、背景数据、合格评定等逐步与国际互通互认。

在申报对象方面,《通知》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的额定能量大于2千瓦时的汽车动力电池产品,申报责任主体为动力电池包生产企业,其中包括动力电池包生产企业、动力电池包进口商及自行组装动力电池包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。此外明确原材料、零部件、运输等各环节供应商作为申报协同主体,应及时向下游企业提供相关数据和文件。此举解决了以往碳足迹各环节数据难以系统收集、责任主体分散的痛点,为全面摸清行业碳排放底数奠定了制度基础。

在申报流程方面,企业需要先在汽车动力电池碳足迹信息平台注册、获取账号后,然后依次填报以下四方面内容:一是填报数据质量控制措施相关信息,企业通过执行该计划,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收集数据的真实可靠;二是填报产品信息及相关活动数据,如各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、原材料的使用量、购入的电量、购入的热量等;三是基于管理平台行业背景数据库中的因子,自行开展核算,并上传核算结果;四是企业应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对上述核算结果进行核查,上传核查报告。这一标准化流程,通过统一的官方平台和因子数据库,有效解决了企业过去面临的报送渠道不一、核算依据不一、数据可比性差的困境,提升了管理效率与结果公信力。

在工作阶段安排方面,申报工作将分两步有序推进:第一阶段为试运行阶段,从2025年12月31日—2026年12月31日,在此期间,相关生产企业需至少完成5款覆盖自身所有化学体系的典型电池包产品的碳足迹申报与核查。第二阶段从2027年1月1日开始,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。届时,所有纳入范围的产品均需按规定进行常态化的碳足迹核算、核查与报告提交。这种“先试运行、后全面铺开”的安排,为企业提供了必要的缓冲和调整期,有效缓解了政策推行初期的合规压力。

在专业支撑方面,将组建动力电池碳足迹管理专家委员会,聚焦碳足迹管理、国际涉碳贸易政策等开展深入研究;开展第三方核证机构碳足迹报告审核和行业因子数据审核评议;加强对行业、企业指导,支撑完善碳管理体系。专家委员会的设立,将为动力电池碳足迹管理工作提供常态化、专业化的智力支持,有效提升我国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前瞻性、科学性与实操性。

在政策协同方面,政策着力完善碳足迹管理的联动机制,推动建立以产品碳足迹为导向的低碳产品评价与核查体系,例如将其纳入汽车消费激励、政府采购及零碳工业园区评价标准,并鼓励地方政策创新。通过将碳足迹表现与产品市场竞争力、商业准入机会直接挂钩,能够有效形成政策合力,驱动产业链各环节主动、持续地开展减排。

凝聚产业链合力,聚力共建碳足迹管理体系

动力电池碳足迹申报工作的全面落地,是驱动我国汽车及动力电池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抓手。各参与主体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、落实既定任务,以协同发力凝聚减排合力,压实全链条低碳责任,共同构建科学规范、系统完善的动力电池碳足迹管理体系。

动力电池包生产企业作为申报主体,需承担核心责任,建立数据质量管控流程,规范完成活动数据录入、碳足迹核算工作,并及时上传核算结果;同时主动配合第三方核查机构的核验,确保申报数据真实完整。

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作为申报协同主体,需同步开展原材料、零部件等环节的碳足迹核算,搭建高效的数据共享渠道,及时向中下游合作方提供合规的碳足迹数据及支撑文件,打通产业链数据传递链路。

第三方核查机构作为评价主体,需以客观中立为原则,严格遵循核查规范开展数据核查,按时出具专业核查报告并上传,为申报结果提供可信的第三方专业支撑。

因子数据提供方作为数据库共建主体,需及时报送权威因子数据,持续更新数据内容以匹配行业最新动态,同时跟踪数据实际引用情况,助力碳足迹核算的精准性。(中汽中心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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